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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章再次求婚(月票900 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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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明朗还缠着的手臂,被海昭喷了一身啤酒。

  他嫌弃的找纸擦,“你不会有什么口蹄疫之类的,通过飞沫传染给我吧?”

  “咳咳!”海昭还是在咳嗽。

  好半天,才拍着胸口。

  “我差点呛死,我要是英年早逝,就是你害的――于明朗,你没跟人家求婚,你就直接告诉她,你要去她家?还带着你妈?”

  这段子,简直是今年之最啊!

  不行了不行啦,他得组织下语言,编一条短信群发出去,发小们有一个算一个,挨个的发,海昭要笑抽了。

  于明朗看他跟个神经病似得狂笑不止,眉头紧皱。

  “有那么好笑?”

  他是很认真的,带着家长过去,这难道还不足以表达诚意吗?

  难道,还让他把爷爷带着?可是爷爷年纪那么大...

  海昭捶着桌子狂笑不止,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你家那个学霸女神,没跟你分手?”

  “她怎么可能跟我分手!”

  于明朗现在就不能听分手俩字,听着就急。

  颇有一种恼羞成怒,越描越黑的感觉。

  海昭看他黑着脸,本来是想严肃的,结果噗的一声,还是笑了出来。

  “你再抽风,我就削你!”于明朗挥了挥拳头,海昭闭嘴了。

  但是憋的腮帮子都鼓起来了,等海昭把这个笑话吸收了,这才好心的提拔于明朗。

  “你不能这么干啊,你这么做,以后小心单身一辈子的,你得诚心点。”

  “怎么就不诚心了?她要不是年纪小点,我想让她多体验下年轻人的生活,我直接就打结婚报告了。”

  以结婚为前提的交往,这是俩人在一起时候就承诺过的。

  在于父的耳濡目染之下,于家的孩子都被灌输了,男人就得对自己老婆好的理论――于二例外。

  但是于老大和于老么,绝对是这一理论的绝对信服者。

  于老大认识大嫂的时候,已经是个事业有点小成的小老板了,身边也有点花花草草,不用心的玩玩的绝对不给买东西,人家都说他抠门。

  结果跟大嫂认识才两个礼拜,直接闪电结婚,从此以后就买的一发不可收拾。

  大嫂对物质的需求不高,有时候看大哥买的那么凶也劝,但是劝不住,于老大总是鸟悄的买,买到后来大嫂麻木了,也就随他买了。

  在于父的以身作则下,于家的男人都有种给自己媳妇花钱是荣耀给别的女人花钱是耻辱的思想,于明朗显然是受到了绝对的影响,他刚认识的时候就想把小美哗啦到自己羽翼下,就是想对她好。

  婚姻,是于家男人最重视的东西――于二例外。

  海昭被他的理直气壮弄的相当无语。

  “你觉得结婚是对人家小姑娘好,人家小姑娘怎么想?”

  “她当然也这么想,不结婚我搞什么对象?伟人都说过,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比如你!”

  到目前位置,于明朗同志觉得自己委屈无比,他是一颗红心向太阳,小倩却是奈何明月照沟渠啊。

  “好,你说我是流氓,那起码我也是一个让姑娘们心甘情愿被我流氓的男人吧?于明朗你倒是真心了,你被嫌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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