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屋小说网>重生印度当警察> 第94章 弟债姐偿(1/2)
阅读设置 (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 X

第94章 弟债姐偿(1/2)

章节不对?章节无内容?换源看看: 81中文网
  最新网址:xs“谁说没逮捕令就不能关押?”罗顿冷笑一声道。

  “没错,是可以关押,可一天内必须放人。”

  “24小时还没到。”罗顿回答道。

  这话让男同学的神色一滞,时间的确还没到。

  总不能真让威斯关押一天吧,那自己在莉莎面前岂不是丢人了?

  自己可是向莉莎夸下了海口,来警局一定能够将威斯弄出来。

  “不,威斯他是冤枉的,你们无权抓他。”男同学又喊道,“而且他还是未成年,你又没有逮捕令,怎么能抓他?我们要保释他。”

  “逮捕令逮捕令,你是不是读书读傻了?”罗顿嗤笑一声道。

  “马赫什局长,你不能侮辱人。”男同学有点急眼了。

  他是浦那大学的学生,虽说浦那大学不如印度理工那么有名,但在印度大学排名中还是比较靠前的。

  能够进入这大学的,能是傻子吗?

  他是靠自己的实力考上的,而不是动用什么关系,金钱交易之类的进入。

  “威斯·辛迪亚所犯的事证据确凿,根本不用逮捕令,我们警方可以直接逮捕,拘留。就算你们想要保释,也得找法院,法院同意保释才行。”罗顿淡淡地说道。

  逮捕令是有条件的,一般来说,针对那些不可认定的案件嫌疑人,警方才会向法院申请逮捕令。

  所谓不可认定的嫌疑人,就是警方手中的证据还不够,无法完全指控这个人,这个人可能是犯人,也可能没犯案,警方无法确定,那么就不好直接逮捕。

  可警方又需要调查这个人,而对方不配合,由于关系到案件的进展,所以就需要法官签发的逮捕令了。

  像一些可认定的案件嫌疑人,警察这边证据足够,或者案件情况非常明显,犯人是谁很明显,所以是可以直接抓人的。

  其实这個所谓可认定或者不可认定还是很模糊的。

  有钱有势的,哪怕证据确凿,他们也能找到关系将这个弄成不可认定。

  然后他们再通过法院的关系,不签发逮捕令,那么警方这边就动不了他。

  可以说,逮捕令也是这些权贵逃脱法律制裁的一种手段了,无形中削弱了警方的权力。

  总之有权有势,犯下什么罪,那就是不可认定。

  无权无势的,哪怕没犯罪也会被人抓去顶罪,就是可认定,警方直接就抓了,还用什么逮捕令?

  当然,一般要抓那些权贵或有大影响力的大人物,警察会有顾虑。

  因为这些人往往都有很大的背景和关系网,抓这样的人,很容易会得罪人。

  为了撇清关系,不想得罪人,哪怕证据确凿,警方多半也会去申请逮捕令,法院拒绝,那是法院的事。

  如果法院签发了逮捕令,相当于警方多拉了一些人,将来对方真要找麻烦,也能多一个部门分担火力。

  当然,警方这边要是非常强势,就算证据没那么足,没逮捕令强行抓人也不是不行,就说是可认定案件。

  总之这里面的操作就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保释也是如此,同样的事有人能保释,有人不;有大案要犯能保释,小偷小摸的不能保释。
本章节尚未完结,共2页当前第1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我的书架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