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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4 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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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章

  虽然种伯并没有说过关于自己的事情,但同在一个区,彼此都知道些的。而且在这里会知道的比法院卷宗上的还详细。比如阿豪是贩毒进来的,卷宗上他贩的数量并不太大,只判了十二年,但其实,他贩的量足够枪毙他几次了,我甚至知道他老家的树下还埋着一大包□□。

  这些事,监狱的干事也都知道,不过谁都不会说。来这里了,就定了型了,冤屈了、侥幸了,都已经定下。一般情况下,不会有人去纠缠,当然,也不会翻案。

  种伯只有一个女儿,从小懂事,长大后喜欢上一个男孩子,那男孩子干净漂亮有活力,就是没什么出息。那时候正是九十年代初,正赶上厨师开始吃香的时候,种伯就收了那个男孩子做弟子。

  既是女婿,又是徒弟,种伯当然不会藏私。那男孩子也愿意用功,没两年就得了几分真传。

  种伯本来已经用关系给他找了个不错的单位,但那男孩子想凭自己的实力闯一闯,这也是一种比较有志气的想法。种伯和他的女儿虽然舍不得,但也没有阻拦,那男孩子就到了南方。

  再然后的故事就比较老套了,那男人真的闯了出来,并认识了另一个女人。那女人比他大十多岁,但却凭自己的能力闯出了片天,家产上亿。

  爱情和财产其实是很容易选择的,那个女人提出了赔偿。

  对于种伯来说,虽然痛心,虽然愤怒,但也有些庆幸女儿能离开这样的人渣,只是种伯的女儿想不开。

  具体发生了些什么,我并不知道,只知道最后种伯的女儿自杀了。而种伯,则在那个男人的又一次婚礼上,拿着刀,插进了那个男人的心窝。

  这样的故事很老套,放在电视剧中会被人说俗。但却在现实里发生着,在当事人的身上,那是无比的伤痛。

  说实话,我之所以能够比较心平气和的面对王晶,固然有父母等等方面的因素,而其中也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我见过了太多这样的故事。

  对方欠钱不还,急迫之下绑架其孩子,结果反而弄的一家三口都坐牢。

  这样的事情,让外人看来会高呼,孩子无辜,大人再欠钱也不该去委屈孩子。但是却没有人去问问,那把钱借出去的一家是不是也有孩子,这钱是不是已经等着急用?

  伤了村里的支书,罪大恶极,支书在床上躺了半个月,而犯罪者却要在牢里住上半辈子。

  伤害他人,当然要被严惩,但是却没有人去问一下,为什么,会去伤那支书?是真的天生恶相吗?

  这样的事情太多太多了,有些人有些事,的确是罪大恶极,但,为什么会有这种事情?

  “不管有再多理由,也不该犯罪!”

  这话当然是正确的,但,在受到不公待遇的时候,在被欺负的很的时候,在实在受了委屈的时候,又有几个人,不想着报复?

  “其实,坐监狱的都是好人,真正的坏人,是进不来的。”这是阿豪的原话,他后面还有一句就是:“老子就是因为人太好,才被弄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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