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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不情不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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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克雷顿到了治安署,便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在柜台前填表。

  瘦高的身材,稻草一样的乱发。

  是布鲁诺。

  克雷顿没听说过侦探和治安官之间会有合作,

  布鲁诺填完表,转身正看到他。

  “我得说个坏消息,你要的汇报可能要晚点了,负责你委托的助手桑德斯昨天被人举报违反《城市治安条例》,现在还被关着。”

  “他怎么了?”克雷顿问。

  “不知道是谁认出他是个侦探,举报他非法持枪。我已经尽力了,但他至少还要再被关三天。”

  布鲁诺说这话没有多气恼,被人举报对于他们这个行业来说是司空见惯的事。

  《城市治安条例》规定人们在城市之内严禁持枪,除非拥有持枪证。

  但还是有大量枪支从乡镇地区流入城市,落到无许可的人手中。

  需要枪的人不会因为一纸条例而失去需求,而治安官的数量也不足以维护这样大的一个城市。

  侦探这个行业更是非法持枪人员的聚集地。

  有名气的侦探事务所当然能办下持枪证,但是布鲁诺这样的小事务所才是行业的大多数,他们经常面对危险人物,如果没有武器保护自己,便有失去性命之虞。

  同时,能搞到枪的侦探才容易被雇主信任,因为他们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包含违法的部分。

  “为什么不直接交罚金出来?”

  “罚金要5镑,交完罚金他这几天就白干了,还倒欠2镑。”

  克雷顿插在大衣口袋里的手摸了摸治安官的银星徽章,决定做出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

  “我看看能不能把他快点放出来。”

  虽然圣阿尔文教区的治安署大楼还没有办下来,但他的名字已经在治安官名册上留下了,或许有这样的权力。

  他今天的主要目的就是来总治安署领取一把普通点的武器,家里剩下的那把枪太长太醒目,而且具备特殊的标签容易暴露他的经历,不适合带出来。

  布鲁诺很快走了,一到冬天,侦探行业就开始热闹起来。

  克雷顿把银星徽章放在柜台上证明自己的身份。

  “您终于决定成为治安官了,贝略先生,很高兴能和你一起共事。”

  熟悉的招待员比以往都要热情,而他对每个治安官都那么热情。

  成了治安官,他们就是自己人——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

  “您是在圣莫雷德教区注册的吗?因为我这两天没看到您来,还以为您忘了托付给我的事儿.......”

  他絮絮叨叨的,克雷顿不得不尴尬地制止他:“我不会忘的,所以她决定什么时候见我?”

  他们说的是关于克雷顿要和自己杀的第一个人的遗属见面这件事。

  “周四下午。”

  克雷顿垂下头,在皮夹里抽出一张十先令的钞票:“多谢,就当我请你吃了顿饭。”

  杀人是一件很轻松的事,处理后续才让人紧张。

  “您没事吧?”

  “没事。”

  “那我就放心了。”接待员接过钞票:“那是一场误会,您别把它放到心底去。要我说,害了疯病的人确实不该到处走,他们既容易伤害别人,也容易被人伤害。要是把他们全放出来,我们的治安官就不用忙别的事了。”

  “你说的不错,我现在需要一把枪,该从哪儿领?”

  “就在一楼后边儿,我可以给您向库房写个申请,不过最后的数据统计还是归在盖利德先生那儿。不过要枪械的话,您找您那边教区分部的主管问问应该来得更快,也可以带自己的枪去巡逻。”

  “我已经来总治安署了,只是顺便领取自己的那份装备而已。”

  “好吧,我这里还有一份新人手册和地图,您需要吗?”

  “要的,谢谢。”

  克雷顿拿着手册翻了翻,很快就明白了治安官现在的情况。

  萨沙市的治安官就人数而言是做不到控制整个城市的。

  市中心主要是私人安保在负责,治安官处理其余的七个教区,但他们一晚上也难以理清这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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