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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六十一章 幸运奖(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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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开!走开~!”维恩拖着剑,看着那些正盯着他的几只森林狼。他一路寻找能吃的东西,这几只狼就一直跟着他,即没有进攻,却也不肯离开,这让维恩很是担忧。

  “滚!滚远一点!”

  不管怎么叱喝,这些狼就是不肯走,维恩怒了,挥着剑冲着草丛劈了过去。狼退开了,退得远远的,但却始终将维恩盯在它们的视线中。它们有耐心等到维恩倒下,因为这些狼群已经看出了维恩的体力不支的身体,倒下只是迟早的事。

  维恩果然站不住了,失血、头晕、饥饿、无力,几声叱喝几乎耗尽了他最后的力气,头脑里只觉得天旋地转,脚步也跟着不稳了。

  晃了几下,维恩的左脚不小心绊到了自己右脚的脚后跟,一个踉跄滚到了地上。几只早就等待这一刻的森林狼立刻伏下了身子,准备扑上去,却在这个时候,一个熟悉而又怪异的叫声从远处快速的嘲这边过来。

  “是……是什么?”维恩听出了这声音中的熟悉,但脑中眩晕的他已经反应迟顿,想不起这声音是什么。

  是大脑袋,大脑袋是听到了维恩的声音才过来的,它怀抱着一大把的蘑菇飞快的向这边跑着,很快那个让它找了两天夜的那个身影出现在前方。大脑袋高兴又激动的叫了一声,三两步跑到了主人的身边。

  “大脑袋?”天旋地转的维恩终于认清了出现在眼前那个大大的脑袋。

  大脑袋扔下怀里的蘑菇,趴在地上冲周围的野狼凶恶的叫了几声,把森林狼给吓走了。它又高兴的站了起来,围着维恩身边又跑又叫,兴奋得不得了。不过它很快发现了主人现在的情况。立时停了下来蹲坐在主人身边。

  维恩缓了好一会儿劲才缓过神来,他坐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大脑袋紧紧地抱住:“太好了大脑袋,你找到了我,我还以为把你给丢了呢。太好了。”

  这一天多的时光,在这样一个孤寂森林里。维恩总算明白什么是孤单的感受,眼前能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这让他孤落落的心好多了。

  大脑袋被维恩抱得太紧有些受不了了,不断的扎挣,不过又马上伸出大舌头来舔维恩的脸。

  维恩坐在地上呵呵的笑着,抹了一把脸下的口水。狠狠地在它的大鼻子上亲了一口。

  大脑袋忽然叫了起来,捡起地上的蘑菇送到主人面前。

  维恩愣住了:“那天晚上你是帮我找这个去了吗?”

  大脑袋当然听不懂维恩说的话,但它却不断的将捧起来的蘑菇往维恩怀里放。维恩感动不已,自己这些天所做过的事没想到大脑袋都看得明白,而且还惦记着这件事,心里头只觉得暖暖的。

  (作者:我以前养过好几只狗。有三只我印象特别深,一个是我第一次养的狗,那还是我很小的时候,是一条黑色的土狗,我叫它小黑。那时候我老爸在矿区上班,工作的地方在山上,走路去的话很远。晚上我走夜路去接老爸。它都会在前面带路,它要是走得快了就会在头前等我。我奶奶出去的话,它也会跟在奶奶身边,要是有‘坏人’,就是身上脏兮兮的人靠近,它就会生气,不过它后来被人下药毒死了。还有两只是丝毛狗,是一对母女,一只叫丝丝,一只叫西西。这两只狗很聪明。而且只和我好。不管我去哪里它们都会带路,就像小黑一样,我和同学打架的时候它们也会帮忙。我记得有两次,一次是和我同学,一次和我堂弟动手。它们都帮了我的忙。而且,它们非常听我的话,一般人家里养狗让狗坐着或着站着,那都不算什么。平时要是我突然大喊一声吓唬它们,它们都很淡定,不会对我叫,也不会吼我,但是我很要好的朋友这么吓它们,它们马上就会扑上去咬,这个我一直都记得。现在想来,真是感慨良多啊。前段时间我也养了一次狗,它也有个特点,就是特喜欢用鼻子帮我关电脑,我几次半夜打游戏打得正嗨的时候,结果它把电脑给关了,害得别人说我是猪队友。不过它也生病死了。其实还有一只狗,不过不是我养的,是我堂弟家的,是个拖把狗,因为长得特像个拖把。因为那只狗咬坏了堂弟老妈的一件衣服,其实不止咬坏过一次,堂弟老妈很生气,几次把它扔了,它都又跑回来了。后来一次堂弟的老妈把它扔到了惠州(好像是惠州,我不记得了,反正是从深圳扔到了另一个城市),没想到它还是跑回来了。不过这只狗最终还是弄丢了,不是被丢弃的,可能是被谁抱走了吧。哎,说了这么多,我想我以后不会再养狗了……)

  维恩撑着剑站起来道:“有你在,我就还不算是孤单单的一个人。”

  大脑袋看着主人,叫了两声,抓起地上散落的蘑菇,似在提醒主人它找的这些东西。

  维恩笑了,蹲下来拍了拍它的脑袋:“我看到了,你干得很棒,可是这不是我想要的。走,我肚子饿了,去找吃的去。”

  ……

  戈登他们走了,是在中午用过午餐后离开的,洛和伊琳娜强打着精神在壁缝下的地洞里熬了一夜,出来时又累又困。

  “他们还是要去捉那只巨龙。”洛说道。

  “那你决定怎么办?”伊琳娜担心他会决心复仇,忧心的问。

  洛拍着她,示意她安心,说道:“当然是去和维恩、比莫耶汇合,现在没有什么比我们重新聚在一起更重要了。十五天的期限快到了,不过我们不能在这里等他们回来,这里已经不安全,泰戈尔他们说不定还会回到这里。”

  伊琳娜道:“我们要去圣象山找他们吗?”

  洛想了想,说道:“我们往去圣象山的路上走,说不定能碰到他们。不管找没找到红头斑菇。过了十五天他们肯定会回来的。只是野外危险,我们得多加小心。”

  ……

  是夜,在大脑袋的帮助下,受伤的维恩总算猎捕到了两只狡猾的兔子,维恩在溪边把兔子扒了皮毛。洗干净了内脏血迹,回到旱懒娃娃的地洞附近生起篝火烧烤起来。

  大脑袋蹲坐在篝火旁边,眼巴巴看着被烤得滋滋冒香的兔肉不断的舔嘴巴,它也饿了一天了,却始终忍着肚子的饿没抢着吃。因为这些日子的相处,它早已经养成了等东西烤好以后再吃的习惯。

  第一只兔子已经烤好了。维恩忍着焦皮上烫手的兔油撕了一半给大脑袋,自己吃一半。地洞里,夜晚才出来活动的旱懒娃娃有好几只也蹲在火堆不远处奇怪的望着,它们手里头还抱着不知道从哪里挖出来的菜根和野果。

  维恩为了答谢它们收容自己过夜,也撕了一小块兔肉扔过去,头前一只旱懒凑上前嗅了嗅。又舔了舔,但烫人的温度和奇怪的味道让它不愿意再碰。

  半只兔子对饿极了的维恩来说很快就狼吞虎咽吃完了。他又撕开第二只,将一大半给了大脑袋,自己边吃边琢磨着该怎么办。圣象山上他一个人是呆不下去了,别说圣象山了,就是出到外面的森林对他来说生存都是极严苛的考验。

  可是要怎么办?离开圣象山吗?如果要离开,比莫耶怎么办?可呆在圣象山上几乎就是等死。今天能在旱懒娃娃的窝里藏一天,并不代表能一直藏下去,就算能一直藏下去他也不可能在森林里成为一个‘野人’。

  想来想去,维恩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先离开圣象山回去找到团长,再回头过来寻找比莫耶。以比莫耶的实力,要在这座森林里生存几天比他要容易得多。只是如果这个时候离开了,苏珊该怎么办?

  维恩无法弃苏珊不顾,再没有找到红头斑菇就回去,等于变相的放弃了苏珊的生命。他做不到这一点,他的良心也不允许他这么做。就在他左右为难之际。大脑袋忽然抓着它的裤腿不停的叫。

  “嗯,怎么了?”

  大脑袋扯了扯他的裤腿,跑到一只正在用餐的旱懒娃娃身边,这只旱懒娃娃抱着啃的正是一颗米白色表面,中间上头有一块大红斑的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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